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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0-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2021级全体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学校将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1级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普查时间:

10月11日—10月31日。(在此期间开放测评系统,31日17:00关闭测评系统)

三、普查量表

90项症状清单(SCL-90)

四、普查方式:

网上测评:学生通过本人手机微信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微校园”,通过“移动服务大厅”模块下的“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应用进入测评系统(首次使用需登录个人统一身份认证信息),选择相应测试量表进行测试。

五、普查程序

1.测评培训。施测前,心理中心将召开心理普查培训会,对各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进行测评培训。

2.组织实施。各学院根据培训,做好普查方法指导和心理普查重要性解释工作。打消学生顾虑,维持测试纪律,确保每位学生在通知时间内以端正态度认真独立完成测评问卷。

3.结果统计。学生测试结束后,心理中心负责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解释。

4.回访评估。根据测评结果,学院对部分学生进行回访,组织初步鉴别访谈。对学院鉴定或难以鉴定的重点学生,心理中心统一协调安排咨询师进行访谈评估、疏导干预。

六、普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统一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并保证2021级全体在校新生(含研究生)参加。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心理辅导站的作用,做好前期宣传和动员工作。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普查流程,提高新生对心理健康普查的认识,保证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客观答题。

3.各学院要按照专业操作程序规范(见附件)要求,指导学生按照测试量表的指导语要求,逐步完成测试。因故未参加测试、或测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同学,需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学生工作处(部)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测试流程.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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