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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9-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心理问题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防止学生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22日至9月30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重点追踪往期重点关注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如疫情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家庭经济条件突然恶化、亲人伤亡、父母离异等)的学生;身边亲人、朋友、同学出现严重心理危机状况的学生;个人近期遭受侵害的学生等;

2.人际关系紧张的学生,如与同学尤其是宿舍同学关系不良,被周围同学孤立的学生;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与同学交往沟通的学生;

3.个人感情受挫的学生,如恋爱关系中断,遭受失恋的学生;

4.学业失败导致重修、降级、退学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

5.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8.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

9.存在严重睡眠障碍,如嗜睡或严重失眠的学生;

10.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11.其他明显有异常行为和异常表现的学生。

四、排查程序

1.危机排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组织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例如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宿舍长等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情况,筛查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但在排查过程中要注意保密原则,尽最大努力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2.信息上报。各学院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和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统一汇总后认真填报《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个案摸底排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后,于9月30日报送学生处大学生心理辅导与服务中心,同时在系统内提报。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查后工作

1.各学院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安排专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与其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隐患,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2.心理中心将酌情对各学院排查出的心理危机学生及时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3.加强家校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心理危机学生状况,合作开展危机干预工作。

4.各学院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他们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生工作处(部)

2021年9月22日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个案摸底排查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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