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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添加时间:201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生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学术年会上,对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学校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示范中心主任侯振虎和学生工作处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套格申扎布荣获“全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会议在集宁师范学院召开,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大学生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中,我校党委副书记侯晨曦当选为副会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侯振虎当选为常务副秘书长,大学生心理辅导与服务中心副主任佟晶当选为协会秘书。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方向、立标准、建机制、创新路,明确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特色性和支撑性,立足于全区高校示范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区高校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功能,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并形成了具有我校特色的心理教育工作模式,即“发展性取向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模式”,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教育载体、运行机制、制度建设与效果评估方面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特别是近三年来,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是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是对现代信息手段的融合利用,在培养和强化学生“自主意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能力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二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两大课堂”得以有效运行,心理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启动有力促进了“课堂教学平台”与“活动教育载体”的协同工作效果。三是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提升大学生幸福感的干预研究取得良好效果并在工作中加以有效应用,提高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强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室的建设,用学生发展辅导的新理念拓展心理辅导的空间与作用,构建新的发展辅导师资团队。五是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工作队伍建设更趋向专业化、标准化。

  另外,学校在“心理危机干预五级网络系统”与“三方会谈制度”基础上,制定了“专职心理咨询师双周跟踪个案制度”,及时了解校园里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时汇报并及时解决。同时每年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评与筛查,及时了解新生的心理健康状态。近三年未发生一起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处置工作为校园的安全稳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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